穷公司就该让他穷死!没钱的富公司一定要让他赚钱!这话本来是写穷人的,后来想写的这个题目估计又有很多人要骂了,哈哈。所以还是用公司这个概念,反正也差不多。
主要是刚刚看了看谷歌黑板报上的一篇文章浪潮之巅 第十章 短暂的春秋——与机会失之交臂的公司(二)让我发出这种感叹。主要精彩的段落是“太阳应该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利用它在 Unix 上的主导地位,或联合、或兼并其它 Unix 服务器厂商共同对付微软并稳守中大型企业市场。它至少可以在操作系统上和微软分庭抗礼。至今,Windows 的服务器在很多业务上还无法取代 Unix 的位置。但是太阳公司当年带头在 Unix 阵营里窝里斗,根本没有把精力转到和微软的竞争上。”和“太阳公司该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改变商业模式开源 Solaris,从卖操作系统变成提供服务。”
这两段话让我想到刚刚跟郑昀吵他的玩聚网的事情。
sun公司和郑昀同学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想守住自己那一亩三分田,一个是unix系统,一个是有媒体属性的社会性对话网站系统。一个只顾着跟unix同行争去了,一个只顾着继续给他的小玩具网宣传去了。
我想当年谷歌黑板报要是指出sun公司继续跟同行斗不行,一定会被sun公司骂个狗血喷头吧?不知道当年有没有人指出这个问题呢?起码我跟我们的郑昀同学提出来他继续守他的一亩三分田不行的时候,被他用N多知名“成功”博客狠狠压了一吧。回首还不忘抓住我把吕欣欣和肚破惊天搞混的小错误大批特批。让我看到他就觉得“真晕”……
郑昀同学说“不是说现在SNS热,于是什么东西都能往这个篮子里装的。”,我其实也不知道SNS是什么东西缩写来着的啊,也没兴趣知道这种互联网小圈子里的“雷”词的含义。我猜大概是社交性概念这么个东西,所以我就继续谈社交性概念,我觉得所谓的web2.0既然是关于人,而人是社会性动物,社交性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的话,那么人到互联网上,社交性难道不会延伸到互联网上吗?如果人的社交性延伸到互联网上,那么人所使用的各种互联网网络工具难道不会继承相对的社交性属性吗?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逻辑,我又大言不惭的下一个决断:“社交性这个概念就是可以扩展到所有的领域!”
好了,就把这个争论记录下来,以后好用来嘲笑某些人,呵呵。
一些明星侵权判决书的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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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了一些明星名誉权肖像权相关的判决书学习,记录一下。 从侵权方式看,主要可以分为这三种: 盈利性的肖像权使用 诽谤或侮辱性言论损害名誉权
美容整形机构的侵权:这个本来可以归类到前面两点之中,不过相关的案件数量太多,单列出来分类。 三个案由里:
第一种的赔偿请求是经济损失,这部分的经济损失按照明星肖像权的...
5 年前
5 评论:
哈哈,鸡鸡又跟别人打起来了~
马太效应,商业社会不进则退原则,逻辑推论
引用 类比 讽刺 比喻 反问
Sun和玩聚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单是拥有的资源、地位和机遇都完全不同,两者拿来做对比没什么说服力可言
全部没玩过~~~很仰慕你们~~~你们境界相当高~~~说的啥我一点摸有看懂~~~哈哈哈~~~
The diet consists mainly of ingesting diet pills developed by slimming capsule designed to suppress appetite and help you burn fat. Many diet pills have serious side effects and can lead to health complications. On the other hand, diet programs promising quick and easy solutions to losing weight are more often in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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