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国《金融时报》斯特凡•斯特恩(Stefan Stern)
T• S •艾略特(T.S. Eliot)曾经说过:“不成熟的诗人模仿,成熟的诗人剽窃。”尽管这种说法既精炼又形象,但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用处可能不太大。
各家公司都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资产。竞争的现实意味着,在专利权和版权问题上的自满心态可能是致命的。艺术家们拿剽窃问题开玩笑似乎无伤大雅。但商业领袖很少这么做。
如 果你参加了近日在纽约召开的美国出版商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年会,你就会看到一位非常没有幽默感的资深企业高管。微软公司(Microsoft)负责版权、商标和专业机密事务的法律副总顾问 (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头衔啊)托马斯•鲁宾(Thomas Rubin)向与会代表表示,谷歌(Google)立志成为全球关键的信息和内容的来源,将使其步入道德歧途。
个人以为这篇文章非常有观点,什么是创造?科学上说法看一个人是否有创造力不是看你真的从无到有,而是看你归纳总结演绎得能力。你能把别人的东西都加到一起,并且不让其他人觉得别扭。你也是在创造。不过我还要把谷歌反驳一点,谷歌德作用实际上就是一个超级业务员,任何商业行为没有经营,营销,业务也是白搞!而谷歌通过互联网把一切都简化,降低成本,赚钱是毫无疑问值得尊敬的。那些说什么不尊重原创的狗屁简直可以去吃屎了。
另外曾经看过一篇科学美国人上的文章,说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故事剧本小说童话,都可以简化成一个基本架构,具体什么架构我忘记了,但是如果按这种说法,是不是人类从第一个故事架构开始就没有原创了?而所有的音乐都是几个基本音符组成的,那么除了音符之外,人类也都在抄袭?
鲁宾将谷歌形容为一种商业寄生虫,自身不创造内容,只是利用他人的劳动赚钱。他对美国出版商协会首席执行官帕特•施洛德(Pat Schroeder)最近的一段讲话深表赞同:施洛德最近表示,谷歌有“一种不得了的商业模式——他们将免费拿走你创造的所有东西,然后以此卖广告”。鲁宾表示,这种做法“系统性地侵犯了版权,断绝了作者和出版商将其作品‘货币化'的一条重要途经,并继而破坏了人们的创作动机”。
哎呀!这听起来和谷歌最初声称的目标——“不做邪恶之事”——有很大距离啊。当然,真正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多数网民是否认可鲁宾对谷歌的责骂,是有疑问的。
谷歌很受欢迎,而且备受追捧,因为它很管用。沃顿商学院(Wharton business school)法学和企业伦理学教授凯文•沃巴赫(Kevin Werbach)表示,谷歌的成功开始让包括传媒公司在内的许多公司感到惊恐。“(但)这些传媒公司想要而且需要谷歌,因为谷歌在两方面做得非常好,而这两方面工作是大多数传媒业务的基础:一是指引用户找到相关内容,二是撮合广告商与用户。”
一个更大、更重要(也更自相矛盾)的问题出现了。什么才算“原创内容”?莎士比亚(Shakespeare)几乎没有创作过任何情节。他的大多数戏剧都源自史实或广为人知的寓言。《错中错》(The Comedy of Errors)首次公演时被打断过吗?没有。没有人高喊:“嗨,别演了,这只是普劳图斯(Plautus)《孪生兄弟》的改编版。”
我们现在所谓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在法国文学界还被称作“la Restitution des Lettres”,意即:经典作品的复原或再现。如果拉辛(Racine)选择就欧里庇得斯(Euripedes)的《希波吕托斯》 (Hippolytus)写一个自己的版本——正如他所做的,根本不存在剽窃或文化寄生问题。当时,模仿就是创造,而且是原创。
对于创造性和原创性,我们仍然背负着一种非常浪漫主义的观念。我们想象这样一个孤单的人物:他经历了恍然大悟那个时刻,并从零开始,创造某种全新的东西。
但这种观点完全错了,而且在公司环境毫无帮助。在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东西是完全“崭新”的,也很少有东西是单独一个人的工作成果。创新是一种团队活动,每个人都要从外界发生的事情中学习(并模仿)很多东西。
美国加州哈斯商学院(Haas School of Business)教授亨利•切斯布罗格(Henry Chesbrough)在他的《开放商业模式》(Open Business Models)中表示,商界在自己周围建立来的那种旧式保护壁垒必须推掉。我们需要开放,需要放下包袱。
“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和成本的迅速提高,预示着较为陈旧、封闭的创新模式注定灭亡,”切斯布罗格教授表示,“只有通过接触更多的创意,并将这些创意应用在更新型的产品和服务上,公司才能保持发展速度,并实现经济上可行的创新模式。”
与谷歌进行互利合作(而不是攻击它),可能是更好的战略选择。
同样地,根据“联合+开发”的规划,宝洁公司(P&G)从众多竞争对手那里获得了产品授权或直接加以收购,将这些产品统一以宝洁品牌推向市场。该公司有一个“侦察员”网络专门负责监视新的创意。
我们需要提防怪异、一厢情愿的想法,即指望突然间峰回路转,找到创造性问题的答案。成功的创新通常出现在一个持续、冗长,而且通常平淡无奇的时期末尾,是很费力的工作。
正如英国德蒙特福德大学(De Montfort University)教授詹姆士•沃德海森(James Woudhuysen)喜欢说的那样:“我们这辈子已经听到太多‘跳出框框去思考'的说法了。”他反问道:“首席执行官们什么时候才会去寻求一些更为‘框框内'的思考呢?”
创新还要求对一些“非原创的”理念保持开放心态。艾略特关于剽窃的那句名言还有后文:“差的诗人将别人的弄得更差,好的诗人将别人的弄得更好,或者至少能与之不同。”这其实有点像一个好的搜索引擎和聚合器,将老的内容以新的、有用的方式呈现出来。
莎士比亚似乎理解“原创内容”的不可捉摸之处。在《哈姆雷特》第3幕第2场中,当国王克劳迪亚斯对其侄儿傲慢无礼的回应不以为然时,克劳迪亚斯和悲剧英雄哈姆雷特之间有一段简短但生动的对话。
克劳迪亚斯:“哈姆雷特,这个答案里没有我的东西,它们不是我说的话。”
对此,尊贵的王子回答说:“是的,现在也不是我的话了。”
将莎士比亚这一最著名剧目的结尾改成以下(原创)内容如何:哈姆雷特回到威登堡(Wittenberg),学业有成,成为一位知识产权律师?
7 评论:
好长...现在没时间看...自习回来再看!
无聊学你抢个沙发...
搜索引擎这个系统本身就是一种原创了,如果现在还有人抱着文章作者的这一观点那我没什么可说的了。除非他能创造一个创造内容的搜索引擎给我看看......
沙发轮不到,板凳也没了。。但还是支持下!!
嗨,和你交换链接可以吗?
我blog的地址:
http://tiaozaoshichang.blogspot.com/
很高兴认识你。
GG你的BLOGGER那边访问怎么样?我这里怎么所有的BLOGGER都无法访问了?莫不是?莫不是?莫不是?
封了
又被封了~~
发表评论: ☆欢迎灌水☆言论自由☆交流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