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做网页,做博客开始就很郁闷。自己费尽心思做出来的东西给朋友网友看,想炫耀一下,结果他们来一句:“很简单嘛?有什么呢?”我立即晕倒……第一次听到这种话我还使劲解释说你看到这个非常简单,其实费了好大力气才设计成这样的。考虑了美观和实用,充分完善了用户体验的成果啊,简直就像艺术品一样啊!然后听我解释的人勉强的挤出一句:“哦”。所以后来再听到类似的说法,我就决定沉默是金了……
今天看了头脑风暴翻译的文章设计五原则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感触良多。伟大的设计是无形的,我设计的博客或网页构建都是追求这个最高目标。让大家感觉所有功能都是自然而然的,毫不觉得别扭,轻轻松松使用。但是有些用户恰恰自以为聪明的认为那些设计的稀奇古怪的网页、博客,让他费劲找啊想啊搞半天哪个功能怎么用点击哪个按钮才是好设计,才是精妙。于是自己也把博客、网页设计的稀奇古怪,让大家摸不着头脑。还自以为自己设计的多好。引用设计五原则的话说:“烂的设计显然是因为它伤害了使用。它拙劣,困难和复杂。最为讽刺的是,这个世界上烂的设计比好的设计更容易碰着。它像暴徒一样强奸着我们的头脑。它像恶徒一样在我们面前逞威风。”
其二技术是为人服务的,这一点也反复强调很多次。我讨厌蚂蚁社区的一个原因也是如此,他设计出个社区,然后画图,写教程教人们如何使用他的社区……我晕,当时我就在为什么 豆瓣网 注定是要失败的 的文章里把他骂了一顿。现在再骂一次,你麦田一边叫着web2.0的含义就是以“人”为中心,一面又要“人”去适应你的网站设计。你自己不觉得讽刺吗?
设计并非艺术,我觉得设计和艺术这两个概念实际上其实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艺术是给特定的人专门鉴赏的——所以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是属于不懂艺术的人这一类别。我到现在也看不懂毕加索的话哪里好看了……更别说某些所谓的行为艺术了……我认为设计某种意义上也是艺术,但是设计是强调实用性强调特定群体的艺术!是强调在特定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实用艺术。
当我刚开始做网页和博客的时候,我拼命的学习各种复杂有趣的技巧以便把博客网页塞的满满的,然后一边玩着我做出来的东东,一边偷笑,哈哈,做出这么多功能,好有趣……然后大概过了几个星期,我就突然觉得博客/网页塞这么多东西即复杂,又难看,而且还影响网页/博客的打开的速度。于是就开始减少各种一开始强塞的功能。能够删除的功能模块脚本都删除,像这个博客原来是有个“最近发表的文章”的模块的,后来我发现那个模块和“按月归档文章列表”是重复的,如果你把按月归档文章打开,不就已经能看到最近发表的文章了吗?加那个功能完全是坑冗多余的。其实无论学习知识或是做网页,都是这样一个过程,当你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一切都显得那么复杂混乱,所以你学着做出来的东西也同样是复杂混乱的。但是一旦你掌握了了足够的知识,懂得自己运用了,就又会在混乱中看出规律,于是做出来的东西也由繁到简了。所以大家刚开始做博客网页时也不必刻意追求什么简洁,就做的能有多复杂就多复杂,做的多了,自己会逐渐意识到很多东西有多无用,又会花心思怎么把多余的功能都减掉。这样一加一减的过程就是我们学习的过程。加减完了,也就学的差不多了:)
头脑风暴翻译的。英文原文链接点击这里。
设计五原则
技术为人民服务
人们经常埋怨自己的技术短处。当电脑当机,他们会说:“我一定是干了某些愚蠢的事情”。面对一个设计糟糕的网站,他们会说:“我一定是太蠢了,我竟找不着北”。他们很有可能去买一本傻瓜指南。
很不可思议!人们在使用技术时不应该感到挫折。就像客户,用户永远是对的。如果软件崩溃了,那是软件设计师的错;如果在某个网站上找不着北,那是 web设计师的错。但这也不表示设计师要羞愧低头……他们更应该把这看作是一个学习的机会!好设计师与坏设计师最大的差别在于,如何处理他们的让用户正折腾着的设计。
技术为人民服务。人民不会为技术服务。
设计非艺术
艺术是关于个人表达的。它关于生命,关于情感——艺术家的想法和主意。它不太关注第三者干什么,活动也不是必须的,仅是他们的鉴赏。艺术实践不需要这些。鉴赏是艺术家的必需品,同时他们也是孤独的。
设计,从另一方面来说,是关于使用的。设计师需要别人来使用(而不仅仅是鉴赏)他们的作品。设计不存在不让人们使用它的目的。设计辅助解决人类问题。我们能授予一个设计的最高荣誉不是它多漂亮,多艺术,而是它用途多广。
不像艺术,设计总是存在于情景中的。情景对一个设计至关重要:它要解决什么问题?为谁设计?在什么时期?这就是为何设计与技术如此紧密的缘故。因为技术变化太快,所以设计必须步随其后。十年前的设计在今天可能不值一提。充满精彩设计的历史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伟大的艺术,从另一角度说,永远风行。就算今天我们可以复制一百万个大卫像,我们依然欣赏米开朗基罗的原作,因为它是一个人的辛劳和表达。艺术永远不会凋谢。伟大的设计则依赖于它产生的年代和要解决的问题。但艺术不这样,艺术是永恒的。
做个测试。当人们享受艺术时,说:“我喜欢”;当人们享用设计时,说:“做得不错”。这并非偶然。好的设计就是能干活的料。
体验属于用户
设计师不生产体验,他们制作的是体验用品。看似细微的差别却有很大不同,因为它把设计师放在服务用户的位置上,而非其他方式。这并不是要扼杀创新,它并不会妨碍设计师跳过上述关于艺术的阐述。它只意味着,设计的体验并不会简单地因为设计师说这般这般就会这般这般地发生,当用户提交反馈时,真实的体验就确确实实发生了。
最终的体验发生在用户那里,体验是属于他们的。
伟大的设计是无形的
伟大的设计一个有趣的属性是,它来源于认可。用得爽的时候我们忘了创造它时的种种艰辛。有时,就像普通的汤匙,显而易见,这东西太简单了,但我们会忽视了在历史的某一时期它并不这样。还有,就像汽车,这东西尽管很复杂但依然容易使用,但是我们却对于它背后数以万计的工时视而不见。这是一种羞耻……每一个伟大的设计都有丰富的历史。每一设计背后都是一个或一群设计师,他们想通过解决某些问题来让世界更美好。
烂的设计显然是因为它伤害了使用。它拙劣,困难和复杂。最为讽刺的是,这个世界上烂的设计比好的设计更容易碰着。它像暴徒一样强奸着我们的头脑。它像恶徒一样在我们面前逞威风。因为有用,伟大的设计通常都是无形的。
简洁是终极哲学
如Saint Exupery所说:设计师知道自己要达到完美,不在于无物可增,而在于无物可减。。简洁自成一体:知道什么要加和什么要扔……当它作用时,就像魔术般实现预期效果,因为没有任何复杂的东西传递给用户……只有简洁。这是设计师的最高成就。
一些明星侵权判决书的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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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了一些明星名誉权肖像权相关的判决书学习,记录一下。 从侵权方式看,主要可以分为这三种: 盈利性的肖像权使用 诽谤或侮辱性言论损害名誉权
美容整形机构的侵权:这个本来可以归类到前面两点之中,不过相关的案件数量太多,单列出来分类。 三个案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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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前
7 评论:
完全同意.我开始玩googlepage的时候也是想做的很华丽、很复杂,加了很多技巧,现在觉得还是简单方便最好.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把“过来人”的感觉和心得形容得很到位,在加减完了之后,我感觉还有细节方面的设计是最难把握的,在看了这么多设计优秀的网站后,我看还是体现了“细节之处最能打动人”这句话。
美观、简洁、实用、贴心,个人意见!
我倒感觉豆瓣不错,而且很不错。GG命题有点大,设计其实是个很大的范畴。东方西方都有很大的审美区别,各花入各眼,我喜欢清清爽爽简简单单的。别一堆拥挤在页面上,四处跳动闪烁,满是链接,不知道点哪里看哪里~
其实现在审美 东西方都差不多~~
看禾草你和我喜欢的简洁就和这个西方设计师的五原则一致嘛,别人西方方还不是力求简洁~~:-P
我的留言又同有保存下来。是我的RPWT?
三楼的acwo是不是发垃圾评论啊?
对你文章的观点深表赞同,作为本文伟大思想的典型代表,参考: imcb.cn,哈哈。
你的那个简单…… 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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