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负责的说,我从来没有想过用任何东西去压别人。因为本人是经常被压的,实在是不爽。不仅是生活上碰到那些自命不凡的官员商人以及商人官员的亲戚狗腿被压,而且还经常因为看到新闻时事里我们国家一个个荒谬绝伦的傻B政策说法等被压的喘不过气来。
例如今天前脚看到网易新闻:公安部:“裸聊”应等同于传播淫秽信息公安部成了司法解释机构这种只能在我们国家出现的荒唐事情,后脚就看到你指责我的文章。
不好意思,我在评论里的确是骂了你,我一点也不否认这一点。但是我认为该骂的事情会毫不犹豫的开骂,你觉得态度不好是你的事情。
我那天在闲言碎语留言就说了:“罪犯只是杀人,庸人却是毁了国家民族!”杀人犯尚且再怎么骂也死不足惜,像你这样的庸人耽误国家民族,散布误导性言论影响他人是不是更该被骂呢?
你文章里最后一句问我做了什么?我做了很多,我在到处散布人们应该主动维护自己权益的言论,我在网上开辟战场攻击所有我认为错误的言论,例如你的那些被洗脑的庸人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认为只要大家都首先站出来学会为自己的利益负责说话,然后就能慢慢的把整个国家带上民主自由的道路。这是我坚信也愿意尽我所能推动的事情!
什么是大话,空话?你那种国家把黄色当犯罪是对的言论,很多什么为了国家大义牺牲小我的言论就是大话空话!黄色是什么?鸡巴阴道是什么?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东西,性就是黄的,每个人都离不开性!说什么支持网上扫黄,黄色是犯罪的人自己把鸡巴割了好了!这种奴隶自虐维护主子的言论我听烦了,听烂了!黄色是我个人的权利,国家凭什么剥夺?两个人或几个成年人自愿裸聊,关你其他人国家狗屁事?
半年前美国纽约出了个英雄,不顾生命危险在疾驰的地铁下救了一个人的生命。没人能否认他是个英雄,但是英雄喊了什么狗屁国家大义的话吗?生死一刻,英雄心里想到的只是不能让自己身边的两个孩子看到那个人血溅当场而心灵受到伤害而已。
我也是自私的,我只是不能想象中国的未来如果靠一群行尸走肉般的奴隶来支撑的话会是什么样子?我希望我的孩子,下一代能生活在比我们现在更好的地方,更好的国家。我希望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国家,我的家变得更好,仅此而已。
就黄色来说,虽然我不裸聊,但是我也要确保有一天我想裸聊的时候,我能够有裸聊的自由!
因此我要骂你,我实在很忙,看来是做的不足,骂的不够,希望大家能帮我继续骂下去!骂到所有富有牺牲精神的奴隶,所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麻木不仁的庸人都醒来为止!
另外简短批评一下你文章中的另外一个隐性观点,用知识压人是不对的,好像有知反而是错了。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无知就是一种罪过! 比无知更罪孽的就是明知无知还要 炫耀无知,只是因为你自己世界里你觉得无知的人占多数!沉默的大多数如果不是错了,中国1848年会被英国打的东倒西歪?沉默的大多数不是错了,中国会发生文化大革命?沉默的大多数不是错了,现在的政府能够肆意剥夺我们的权利?沉默的大多数所崇尚为神的毛泽东都说了:“枪杆子里出政权!”所以一句话送给沉默的大多数:“你们就继续当羊羔等着被我们不沉默的宰杀吧!”
一些明星侵权判决书的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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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了一些明星名誉权肖像权相关的判决书学习,记录一下。 从侵权方式看,主要可以分为这三种: 盈利性的肖像权使用 诽谤或侮辱性言论损害名誉权
美容整形机构的侵权:这个本来可以归类到前面两点之中,不过相关的案件数量太多,单列出来分类。 三个案由里:
第一种的赔偿请求是经济损失,这部分的经济损失按照明星肖像权的...
5 年前
36 评论:
我觉的那片新闻稿里面这句话最毛:““裸聊”应该往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上去靠。”
无语了,原来我们新中国的法律都是用来靠啊靠的。。。。。
我们都是在红旗下长大的,
但是上次blogger被封以后,我稍微研究了一下原因,后来我发现中国的人权……中国的言论……
我以前认为王小波的言论有些过激,后来发现: 既然人饿了就要吃饭,渴了就要喝水,到了一定岁数就想性交,上了会场就要发呆,同属万般无奈;所以吃饭喝水性交和发呆,都属天赋人权的范畴。
人之为人不仅有权利,还有义务.性不是黄,黄不是性."黄色""暴力"是荼毒他(她)人的人权的行为.
中国执法者的错误是执法不依法,而不是"黄色""暴力"当不当执法.
人不是全知者,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支持把黄色卖淫等非罪化!
楼上的何谓权利义务?别人在私密聊天的时候对社会有什么义务?其他的网站论坛博客有黄色内容只要声明让未成年人不看就可以了。凭什么管理成年人?
楼上的意思是所有中国成年人都是弱者加白痴,非要一个超级爸爸妈妈来管教?同样是不知不觉里变成GG所说的奴性思维了!
术业有专攻不假,不过自己无知也没有必要跟别人术业专攻的人卖弄吧?自己无知的领域是不是应该少说多听呢?
陈平的话点到了问题的根本,自由民主国家的人民都是不负责任的吗?别人国家为什么允许人民在网上开设黄色网站呢?
自由民主国家和专制愚民国家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自由民主国家的人民享受更多的权利,同时背负更多的责任,国家治国的理念是预想人民都是理性的智慧人,国家藏富于民,用最少的法律和行政手段限制人民,以便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专制愚民国家则相反,首先预想所有的人都是傻B加白痴,没有自控力。国家行政机器于是暴力干涉到几乎所有的人民正常生活中去,把人民当作羔羊围住,认为有一只羊跳到圈外都是不尽义务!
人民成为国家的奴隶,即没有权利,当然也就承担不了责任。问题是国家是人民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都被愚民变成了傻B,这个国家本身又能好到哪里去?
所以造就满清被英国打的屁滚尿流,近代中国被日本打的尸横遍野。
造成现在互联网上傻B横行,社会上没有道德责任的人越来越多。
一个人得不到基本的权利,你有什么资格叫这个人承担别人行使权力后造成后果的责任呢?
为什么就不问问国家给了我什么,我凭什么为国家尽义务?(不说这个义务本身就很蠢)
我家是农民,国家除了抢走我们的土地之,每年大小费用不断外什么也没给我们,要我们这个那个,凭什么啊?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也可以出现澳大利亚式的合法妓女呀!据说那里的妓女都有执照,还定期体检.
不知者无畏,故智者更认真细致的指导无知者.
人吃饭能吃野生动物否?人喝水能不计生水污水否?人要生存,吃饭喝水满足自身需求,"实现个人之权利"此谓之人之权利.但人亦要保护生灵,人要顺应人之生理,"维护他人之权利,尊重个人之责任",此谓之人之义务.
国家给与了你国家,宪法赋予了你权利.
只是但权利小于义务时,我们依然当把握我们的权利去抗争.
若宪法赋予我们抗争权,我们依宪法改造国家;若宪法不赋予我们抗争权,我们依天授人权改造宪法.
痛快淋漓。
想想自己都觉得汗颜。我也属于被骂的那一类人了:沉默的大多数。
我被中共阉割后叫了几声痛,然后就没有反抗了。
比我更糟糕的一类人,他们的反应是:哇,割得好爽啊。建议给其他人也行“割礼”。
另:GG最好把所针对的帖的网址附上。
激进和保守都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目前的问题我们的权利和责任从来就没有明确的意识和界定。
李敖大师在北大演讲:北欧、瑞典,丹麦他们是全世界性开放最早的地方,丹麦开放A片的那一年全国的强奸犯罪率减少了16%,不强奸了,看A片就好了,头一年全国偷看女人洗澡减少了80%,觉得不可思议。按照我们的标准,一定有伤风化,破坏民心士气,我所佩服的一个将军叫做许世友,以前南京军区的司令,南京军区不能看《红楼梦》。现在告诉大家,瑞典的统一数字告诉我们,强奸犯减少16%,偷窥狂减少了80%,当您开放小电影的时候,大家整天看,已经平常了,反倒没事了,言论自由本身就是这样的。
道德观念是法律的依托,比起法律法规我更关心的是前者。
刀能杀人,枪能杀人,观念亦能杀人。中国的道德是以不承认人的弱点为前提的,这种道德最终成为杀人的利器。
应该如何看待性?性乃人的正常需求,就像吃饭穿衣一样再正常不过了,客观存在的东西,你为何偏偏要遮遮掩掩忸怩作态呢?要了解一个人的思想健康与否只要看看他(她)对性与金钱的态度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妓女怎么了,妓女只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向社会提供性服务来获取自己应得的报酬罢了,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同情而不应该是指责和藐视。更重要的是,妓女的这种行为并未直接给他人的权益造成任何损害。我们衡量和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之一即是:他(她)的生活方式是否会带来任何公害,只要没有公害,那么你可以不喜欢,但请你尊重人家的选择。活在这个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既要坚定自己的生活
方式又要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人生观价值观应该是多元的,就像兴趣爱好一样。
中国人的陈旧思想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帝制不可分割.皇帝们为了安稳天下,为了永占宝座,为了烂死在皇宫里,不光在司法上行政上对民众进行压制,更在道德观念上束缚小百姓。更可悲的是,小百姓不但不知醒悟反倒本能地去接受并主动传播种种腐朽的观念,在客观上起到了一个助纣为虐的作用。
就来说说英雄,中国式的英雄与西方式的英雄的落差何其大也。中国式的英雄不会笑,不怕死,不近女色,不会举手投降,不会拐弯抹角,直来直去,满脸的严肃...中国式的英雄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圣人!西方式的英雄呢?----典型的如007詹姆斯-邦德----会笑,懂幽默,风流倜傥,会投降,也怕死并且常常显得不够正经...但我想谁都不能否认他是个英雄。但是,要是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这种人不但绝对算不上英雄,反而要为千夫所指,万人耻笑。
再来说说媒体,同为炎黄子孙,同为中国民族,但台湾媒体与大陆媒体的落差又何其大也。在台湾,你可以在娱乐节目上公开讨论有关性的话题并且不会因此被人称作下流或是不正经,但是在大陆,谁敢这样做?要了解一国民众的观念健康与否只要通过了解该国的政体就能知道个大概。
好了,就说这些,我不是针对谁,也不是偏向谁,我仅仅是说出了我想说的。
我来说点自己关于黄色的看法:
首先那些黄色的图片啊,电影啊我都看过,我想其他人也看过的吧,不光是男的,就是很多女的都看过。不过看多了就没意思了...
对于黄色文化,看你持什么态度,我自己是以持观摩学习态度为主。
在中国对于性比较羞涩,性教育也是敷衍了事,这在就给不懂的学生一个很大好奇心,如果大大方方说明白。好奇减少,找黄色东西看也会相应减少。
黄色东西有它存在的价值,没有必要扼杀,做出恰当引导就可以了。其实越扼杀越坚强。
还有就是公安局那些人我怀疑他们也以正义的名义观看黄色东西。
又是一篇言词激烈的好文.
偶再来参观这里,比较热闹了。
又是一个热帖。另一种意义上的拨出萝卜带出泥,呵呵
我比较鄙视那种喜欢作壁上观,隔岸观火的人
对于类似情况. 进步国家善于疏, 愚昧国家乐于堵. 嗯.. 大致是这样..
针对杰西熊的说法,我只说两点:
第一点,西方国家互联网管理上已经有一套很成熟的办法,网站有成人内容则打开前做出声明是整个互联网公认的办法,包括google也实行这一标准,你不信建个含成人内容的google论坛看看。
杰西熊你在这一点上说了这么多只能证明你完全不懂……
至于为什么整个世界的互联网普遍实行这个标准,主要有两个法律理论基础,第一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第二是不能以少数人的特殊利益来破坏多数人行使权利。这里的少数人是指儿童。多数人是成年人。对这些东西有意见,请把整个世界的法律全部学完以后和全世界的律师法官辩论去……
第二点,东方的中国历史上一直比西方开化先进,所以中国历朝历代除了野蛮人的元朝和清朝之外,对性的开放程度都远超过西方。说西方古代比我们性开放?那说明你基本上不是汉人,大概是满族人,说的满清从金朝开始的历史……
不相信的话,请仔细研究历史……
讽刺的是,满清的贵族阶层即八旗子弟和皇帝本人对性也是非常开放的,具体这些史料虽然没有出现在正史里,但是各种记录依然可以让我们大概了解满清的贵族到底有多开放。
杰西熊上面这个回复谬误百出而没有观点,我不知道怎么回复啊。
就历史来说,我不能说我是完全权威,不过就我了解,我的观点应该是80%研究过全球历史的历史学家都同意的。因为我是看他们的论文书籍看出这个观点的。
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国家经济科学强盛进步的时候不开化,开化的时候性不开放的。这个是因果关系。中国性最开放的朝代也是中国经济最强大的朝代,春秋战国和汉隋唐宋明。
全世界历史上曾经最强大又性开放的国家:古希腊,古罗马,法国,荷兰,德国,英国,美国。中国的春秋战国和汉隋唐宋明已经说了。
各国性开放上由于文来说古希腊,古罗马和中国是最开放的。其他国家由于文化原因是相对所处的历史时代和周边国家来说最开放。
至于这一块真的摊开历史讲可以说一大堆,明朝的比较我以前的文章已经写过了,明朝由于蒙古的原因各种科学技术虽然已经有些落后,但是从欧洲引进新的科学技术并发展的速度却比欧洲本身还快的多!
侧边反映宋朝中国人有多开放的书籍有一本外国人的游记特别有名,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比马可波罗还早,那个外国人对中国有两件事情印象特别深刻,第一是宋朝海上运输的繁忙景象,宋朝此时的造船技术等各方面已经全面超越阿拉伯,成为世界海上贸易的主宰。第二,中国的性开放,此人记录中国人的丝绸编制技术绝世无双,男人女人的皮肤都可以透过精美丝绸的衣服看到。街上到处是卖淫的男孩和女孩。(此时欧洲还处于宗教黑暗时代)
“黄色卖淫等非罪化”是一些西方国家在70.80年代的女权主义运动大潮中逐渐确立的
中国并不具备确立这一法律的大环境。
我想问你中国什么时候具备呢?别人日本明治维新的时候李鸿章就跟伊藤博文找借口说,中国难啊难,不具备那个环境。日本的伊藤博文当时就说,凡事不下决心做,自然没法做。
总是强调什么中国的国情而不跟世界接轨甚至超越世界,正是中国近代孱弱的原因!
针对西熊的言论:
其一,西熊就陈平的观点所作的比方的逻辑性很荒唐,我不想细细道来。
其二,西熊拿罗马施行“黄色卖淫等非罪化”导致的极端现象来否定非罪化的合理性,这正是因噎废食的一种表现。罗马的这一问题的出现乃是制度,管理,方法,手段上的问题,其目标本是正确的,精神本是好的。
你追求成功,但由于主观以及客观上的种种不利因素,你最终失败了,那么你是不是要因此而大呼:成功是丑恶的,追求成功是错误的,大家应该放弃对成功的追求呢?
王莽治国未果,最后身败名裂;戈氏推进政经体制改革最终导致苏联解体是一样的道理。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
其三,西熊通过拿非洲与中国进行比较,得出了中国的现状还不错的结论。看似有道理,其实很荒唐。
我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打了你一巴掌,而另一个人打了你两巴掌,那你是不是会觉得第一个人对你很好呢?如果一个贪官贪了一百万,另一个贪了两百万,我们是不是要向前者树起大拇指呢?如果拿那些因为贫困而失学的农民子弟跟流浪街头的乞丐相比,他们的处境应该比较优越了,那么社会是不是应该放弃对他们的捐助呢?
其四,西熊提到了“中国并不具备确立这一法律的大环境”,此话一出,其实你已经在侧面变相地承认了其合理性,前后自相矛盾,不攻自破。
针对GG的观点:
GG强调:“中国历朝历代除了野蛮人的元朝和清朝之外,对性的开放程度都远超过西方。”但事实果真如此吗?试举一例:
五代王凝妻李氏,丈夫卒于官,李氏携幼子负骸以归。过开封,因旅费用尽,旅会主人不与其宿。适天暮,李氏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李氏恸曰:“我为人妇,不能守节,此手为人所执耶!不可以此手并辱吾身”。遂引斧段其臂。开封尹闻之,厚恤李氏,而笞其主人.
高行,梁之节妇,荣于色,美于行。夫早死,不嫁。梁王使相聘焉,再三往。高行曰:“妇人之义,一蘸不改。老死而贪生,弃义而从利,何以为人?”乃援镜持刀割其鼻,曰:“王之求妾者,求以色耶。刑余之人,殆可失吴。”相以报王,旌之曰“高行”。
在古代中国,贞女节妇的名单背后有多少血泪呢?
GG还提到满清贵族如何如何得开放,其实统治阶级的开放并不代表整个社会的开放,就像统治阶级富有不代表民众富有一样。
另外,提醒各位在辩论时注意保持自己的风度.
争辩归争辩,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好了,五一放假没什么事,就闲聊几句,我是针对观点而不是针对人。
Vono说得很有道理,不过就中国较西方开放问题上,无论中国怎么比西方开放,无论西方还是中国,都还是发展的,古代自然比不上现代。
而且我论述的只是性开放,并不是谈妇女地位。
中国的历史就是上层阶级的历史,对下层阶级记录很少或者没有记录。我针对谈上层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何况个人认为能够代表人类历史发展的主要还是上层阶级。死个工人在历史上算什么?死个爱因斯坦可就是天大的事情了!世界就是这样~~
喜欢vono有理有节的辩论。
不喜欢看到狡辩诡辩等胡说八道式的乱写!一点逻辑一点道理都没有,跟漫骂不同的唯一一点就是没有脏字,句句废话看到就心烦。
iano 同学,如果叫你老婆(老公)去演A片,全国观摩,好不好?
Vono 同学,对妓女是只是同情还是应救人于水火?
gg说他"论述的只是性开放,并不是谈妇女地位",那问一声离开了妇女,你想和谁完成性事?
至于论及性开放程度就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更是谬论.
性开放和黄色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我国法律在这上面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但无论中外,黄赌毒并不完全是个人的意志所决定的,通常都是受到周围环境的诱导和唆使.道德自然要谴责之,法律也自然要禁之.
楼上这位又是废话,还有点粪青的味道……
社会不是你想像的那个样子,OK!
对不起,上面是过于激动了.
qingchuan 同学,你听好了:
其一,如果连起码的尊重与同情都做不到,又何谈救人于水火?
其二,处境不佳的人有权拒绝你的救助。
其三,简单的立法加以阻止不等于救助。
其四,妓女们走上这条路十有八九是万般无奈,这大概是她们在人生中最后的选择了。如果连她们最后的生路都不肯放行,我想,她们也许只有走上绝路去跳楼的份儿了。
其五,不谈妇女地位不代表不重视妇女地位。
其六,我引用的那两段古文其实跟妇女地位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关乎与性密切相关的伦理风俗等,可能GG没有认真阅读。但可惜的是,爱好古文的qingchuan 同学居然没有看出来。
其七,性开放程度至少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如果连最基本的性问题都搞不清楚,那社会又能进步到哪里去呢?
那篇古文是讲妇女贞洁的,但是就像现在的新闻一样,就是因为稀有,所以才能流传啊。实际上还是一个妇女地位问题,妇女是古代社会生活的配角,性开放主要以男性为主角。
没错,GG说得很有道理,大家可忽略我的第六个观点.
对于GG和一些附和者的言论,感觉比愤青还愤青。不一样的传承,不一样的文化,却不加分析的一定要和国外一样的比较,能得出什么结果。
同样,对现在的许多现象我也看不惯,国家在管制上的确有些过分,但是自由从来就是相对的。
诚然,道德标准对不一样的国家和人是不一样的,但首先得知道不管什么事都不是一步到位的。难道要昨天一个淑女,今天就一个荡妇这样的转变?
回到最开始的话题,裸聊我不赞成,而且也不赞成和法律关联,这也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但后来就有一大堆的人身攻击,有些无语,对事不对人,所以我的观点别往人身攻击上理解,我没有那意思,也没兴趣骂人。
国外的成人影院就不会让小孩进去,国内有些地方小学生那学生证还可以半价(见过许多次),黄色录像厅见多了那些小孩子。要是一个成年人,我感觉很正常,但太多的时候是真正执行的人的素质让许多事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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