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web2.0?很多资深互联网从业人士一直试着回答。谢文说web2.0是以用户展开的互动服务平台。搜狐有个专题比较web2.0和1.0的区别。目前大家都同意的web2.0应用包括Web2.0技术主要包括:博客(BLOG)、RSS、百科全书(Wiki)、网摘 、社会网络(SNS)、P2P、即时信息(IM)等。
我的问题是如果那些东西是web2.0的话,为什么早在互联网开放之初就已经存在了?例如blogger.com刚刚建立的时候还没有web2.0的概念,但那个时候已经有个人网站,微软已经做了msn group,本人那时就做了一个自己的msn group,现在看来:文章,评论,标签分类,主页图片,相册分享,留言本一应俱全,跟现在的live space有什么区别?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为什么那时候的group没有火起来?原因有很多,容量小,操作复杂,网民认识程度等。网民认识程度是很重要的一条,因为广泛群体的接受程度低而失败的产品在现实生活中笔笔皆是。在互联网上也同样如此。
而msn group容量小也跟那时候的网速有关,512k才刚刚开始普及的时候大家指望有几个人会上传几M的东西呢?
回到正题,与其说是web2.0带来了互联网新应用,还不如说是互联网网速的提高带来了一堆以前不能想象的新应用。而我们经历的不是什么互联网2.0革命,而是互联网提速革命。试想没有最低512k的网速,那些所谓2.0的视频分享网站会有谁去看?拆掉他们使用flash的面纱,视频分享网站也不过是传输特殊flv格式视频的网站罢了。提供了交友评论?以前的网站没有评论功能?没有交友功能?
同样的,什么社会化社区其实在中国早就发展的很好了,论坛BBS就是了!我们的论坛有论坛币(虚拟货币),有社区等级(升级乐趣),有对帖子的好评差评(有的论坛是丢鸡蛋送鲜花——类似digg),有的论坛还能买虚拟物品装饰自己,还能给帖子加标签分类管理,搜索帖子内容也很方便快捷(虽然多数论坛为了节约服务器资源限制了功能),有的论坛本身还有图片分享,交友等等web2.0的功能。按照web2.0的理论,1.0时代的论坛哪一点不web2.0了呢?所以什么蚂蚁社区,什么大旗社区说要做什么社区,狗屁社区,1.0论坛的功能比你们强多了,你们做什么啊,用户放着现成好的不用,去让你们忽悠?
同样,论坛BBS也是跟着网速发展的,从前64k的猫,论坛是不可能加上什么个人头像,什么flash的个人饰品的。而后来随着网速的提高,论坛BBS的发展也迎来高峰,根据发帖数计算的等级和金钱,可以存钱的银行,可以购买虚拟物品的商店(有的论坛包括真实的FTP帐号),可以赌博的赌场等等论坛娱乐设施。每一个帖子实际上就是特定主题的所谓web2.0的博客文章,下面跟帖的有的评论,有的是支持(digg功能),比现在的社区怎么看怎么web2.0多了。这一点国外和国内情况实际上是不同的,国外论坛BBS的流行程度跟国内基本不能比。看看老外的论坛,就是一个简单的留言板而已。所以国外要做2.0社区。但是国内已经有比国外建设中的2.0社区先进的BBS了,有谁还想搞什么建设中2.0社区?也许这个2.0社区的建设概念很先进,但是概念很先进你没有实际做的比BBS论坛好也是狗屁!何况这个概念也根本不先进,论坛BBS早就把这概念实际应用了,什么社区交友别个论坛BBS早就用了,别人还模拟网络游戏做成了有虚拟货币的虚拟社会呢!
博客也是一样,实际早就有了,但是国内的博客是什么狗屁?新浪博客就是一个大BBS论坛,一些名人当版主发的帖子都加精华置顶让大家看罢了。那我为什么说blogger.com是个博客?因为它随心所欲,实际上就是一个个人展示平台。就像一个橡皮泥,blogger.com提供的博客是可以让每个人捏出不同的形状的——这才是博客的精髓。虽然随着博客的发展很多低端用户逐步被博客这个概念吹得头昏眼花,迫不及待想开勃,但是很多人都功能障碍,勃弯了……
不是说王小峰那样内容为王的博客不是博客。而是博客的功能是展示人,web2.0的概念是以人为中心,而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能和王小峰一样当记者,更何况当优秀的记者?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把博客的每篇文章都写的经典无比?但是文章写不好不表示你的博客不能展示你,真正的博客就应该是个橡皮泥,可以从各个方向展示你,文章写不好?随便写点狗屁,把博客的样子做的很有特色也一样秀了一把。文章写不好?我随便放点日常生活的照片或者画点图嘛,国内博客供应商的博客能放几张照片?文章写不好,我录个像嘛,我贴点有趣的JS脚本嘛,总之blogger虽然也是依然需要改进,可比起国内的“博客”来说,实在是太博客了!
同样blogger也是网速升级为宽带以后发展起来的,不是什么web2.0的产物。实际上我认为所有这些所谓的web2.0网站,2.0应用都不是因为2.0而发展出来的,都是因为网速提高发展起来的。他们有的在2.0概念后出现只不过是巧合而已。而相对的,没有互联网网速的提高,2.0这个概念本身根本就没有存在的余地!
我上一篇文章说RSS深度友链方案的时候chen bo说我已经是web3.0,web3.5了。让我想到从哪里冒出来的2.0!?现在网速提高到基本在512k以上就是2.0,以后网速提高的10M,甚至100M又是几点0?毕竟100M网速以后的互联网新应用可以出现的更多,现在我们都不能想的新网络服务都可以出现!我很同意比尔盖茨说的web2.0根本是互联网企业赶时髦互相吹捧出来忽悠人的概念。的确就是忽悠那么一下而已。
我认为这种类似web2.0的归类实际上是不必要的,而且是另类的限制了互联网的发展框架,难道不是2.0的就没有发展前途了?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是1.0,2.0,关键和本质就在于,实际上互联网企业也就是一个个大SP,谁能根据网速发展出最适合互联网用户口味的运用,谁就是胜利者。就跟移动互联网热炒3g是一个概念,而再怎么炒3g,也就是网速提高了几倍,相应的手机应用能增加发展出多少罢了。
所以问题的根本本质是网速,是计算机,这些是基本的互联网物理构建。而互联网企业根据这些物理上有形的东西来构建无形的网络运用。
所有的指导原则也应该始终围绕网速和计算机,以及最终计算机的用户。相比之下,web2.0不过是雾里看花罢了,盲目崇尚web2.0这种虚无概念,最终必然导致一个互联网企业的垮台!
建议把web2.0正名为:宽带512k时代。以后就是光缆100M时代……
100M网速的时候个人估计打开浏览器就是比魔兽世界更漂亮的3d界面,上网站就像玩网络游戏哈:)不过不要恶心出个web一百就好……
一些明星侵权判决书的学习笔记
-
最近找了一些明星名誉权肖像权相关的判决书学习,记录一下。 从侵权方式看,主要可以分为这三种: 盈利性的肖像权使用 诽谤或侮辱性言论损害名誉权
美容整形机构的侵权:这个本来可以归类到前面两点之中,不过相关的案件数量太多,单列出来分类。 三个案由里:
第一种的赔偿请求是经济损失,这部分的经济损失按照明星肖像权的...
5 年前
2 评论:
为了恢复RSS评论输出。把整篇文章删除了重新发……该死的blogger!
原来41条评论备份地址:点击此处
Mayer gave Jessica Simpson a replica Chanel uk with an Oyster Bracelet. If he anachronous Jennifer (the absolute accord lasted alone four months!) he gave her a Ladies Oyster Datejust with atramentous face and blush hour markers. The one adherent who came antecedent to these two but who absolved with annihilation was Cameron Diaz.
发表评论: ☆欢迎灌水☆言论自由☆交流快乐☆